2006年8月16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二版:房车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经济适用房将面向低收入人群出租
  日前,据建设部官员透露,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将是未来发展的方向。廉租房、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及限价商品房三者将共同组成实物型的住宅保障。
  在新方案中,经济适用房将一改以往出售的形式,面向低收入人群出租。
  建设部官员解释,中国的房屋产权为70年。大部分地区的经济适用房面向低收入家庭,但一个家庭的收入可能在70年中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,一次性的出售令经济适用房制度缺乏退出机制。
  另一方面,政府则不断地需要拿出土地来建设经济适用房,由于经济适用房的售价不包括土地成本,仅包括一半的配套成本,政府甚至需要不断地在此项目上投入资金。缺乏退出机制的出售型经济适用房制度将逐渐令政府不堪重负。
  目前,北京市的经济适用房优先面向拆迁户,有关人士认为这种定向销售方式并不科学。经济适用房的本意是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,但很多拆迁户并不在此列。部分拆迁户甚至已经获得了相当可观的拆迁补偿费。
  如果经济适用房将主要采取租赁的形式,并且不再面向拆迁户,那么政府将如何安置拆迁户?
  建设部官员认为,拆迁户可获得限价商品房购买的资格。和经济适用房不同,限价商品房的售价中包含土地成本,因此具有完全产权,拆迁户购买限价商品房,实际上是产权与产权之间的置换。虽然限价商品房的价格高于出售型的经济适用房,但却比其他商品房低很多,因此建设部官员认为也必须限定购买人群,除拆迁户外,还包括拥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低收入家庭。
  据介绍,未来住宅保障体系中的实物补贴可能将分为三个等级。廉租房将主要面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家庭,所占比例不大。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则面向低收入家庭,当家庭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后,政府有权收回住房。限价商品房也将限定购买资格,或面向拆迁户,或面向本市户口的无房户等。
  据了解,上述住宅保障体系的方案仍在探讨的过程中,并且各地具体的实施细则也将根据当地情况而有所区别。
    据《第一财经日报》